作賓語、定語、分句;用於新生事物
明朝時期,宰相張居正起用名將戚繼光練兵對付倭寇的侵略,起用潘季馴治理黃河水災。少數民族地區發生叛亂,他認爲是貪官與無賴所爲,起義軍的力量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下令懲治貪官悍將,迅速平息了叛亂。
小火點可以引起燎原大火。語本《書經.盤庚上》:「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嚮邇,其猶可撲滅。」比喻小事能釀成大禍,或微小的力量,可以發展成強大的勢力。如:「雖然大眾並不了解目前的作法,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我們努力宣揚,前途一定是光明的。」也作「星火燎原」。
xīng xīng zhī huǒ , kě yǐ liào y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