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謂語、定語、狀語;含貶義
見“明火執仗”。
「明目張膽」及「明火執仗」都指公開地、毫無隱蔽地做壞事。
「明目張膽」適用範圍較廣;「明火執仗」專用於強劫、掠奪等事件。
| 明目張膽 | 明火執仗 | 例句 |
|---|---|---|
| ○ | ○ | 這兩個匪徒竟然∼地搶劫路人,結果當場被逮捕! |
| ○ | ㄨ | 這隻小老鼠竟然敢∼地在大花貓面前跑來跑去。 |
語義:比喻肆無忌憚地公然做壞事。
使用類別:用在「蠻橫胡為」的表述上。
列句:
陳涉起蘄,至入陳,兵數萬。張耳、陳餘上謁陳涉。……陳中豪傑父老乃說陳涉曰:「將軍身被堅執銳,率士卒以誅暴秦,復立楚社稷,存亡繼絕,功德宜為王。且夫監臨天下諸將,不為王不可,願將軍立為楚王也。」陳涉問此兩人,兩人對曰:「夫秦註解1為無道註解2,破人國家,滅人社稷註解3,絕人後世,罷註解4百姓之力,盡百姓之財。將軍瞋目張膽,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為天下除殘也。今始至陳而王之,示天下私。願將軍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後,自為樹黨,為秦益敵也。敵多則力分,與眾則兵彊。如此野無交兵,縣無守城,誅暴秦,據咸陽以令諸侯。諸侯亡而得立,以德服之,如此則帝業成矣。今獨王陳,恐天下解也。」陳涉不聽,遂立為王。
另可參考:《漢書.卷三二.張耳陳餘傳》
「明目張膽」原作「瞋目張膽」。據《史記.卷八九.張耳陳餘列傳》載:秦朝末年天下大亂,群雄並起。張耳和陳餘都是戰國魏人。陳涉(即陳勝,秦陽城人)與吳廣起兵反秦時,張、陳二人一起投入陳涉旗下,並得到陳涉的重用。陳中這個地方的父老一致認為陳涉英勇反抗秦朝、光復楚地,功勞很大,希望立他為楚王。陳涉於是詢問兩人的意見,他們回答說:「秦朝暴虐無道,奴役百姓,搜括錢財,害得平民百姓國破家亡。將軍你有膽識,無所畏懼,不顧自己的生死,為天下除害。如今將軍剛到陳地,就想稱王,是將天下視為私有。希望將軍不要稱王,趕快引兵西進,立六國的後人為王,結合眾人的力量,一舉推翻秦朝,如此才能成就帝業。反之,今天在陳中稱王,恐怕會失去百姓對你的向心力,無法成就帝業。」但是陳涉聽不進去,仍自立為楚王。這裡的原文「瞋目張膽」本來是「張大眼,壯著膽」的意思,後來演變出「明目張膽」這句成語,用來形容有膽識,無所畏懼。現在語義則轉化為貶義,用來比喻肆無忌憚的公然做壞事。
唐高宗時有一位大臣名叫韋思謙,做人正直,時常會勸諫皇上,有話就會直說。他考上進士之後,被任命爲應城縣令,後來升爲監察御史。有一次,他發現中書令(即宰相)褚遂良以很低廉的價錢強行購買鄰人田地,正直的韋思遷也不害怕他官位高,勢力大,立刻上書舉發他。因爲證據明確,朝廷不好意思公開庇護大臣,只好把褚遂良調出京城,降職爲同州刺史。 過了一段時間,褚遂良又被重用,恢復了中書令的官職。褚遂良便找了理由報復韋思謙,把他貶到外省,當一名縣官。有人替韋思謙打抱不平,暗中去慰問韋思謙,他仍然不改初衷,慷慨激昂的說:“我是一個正直的人,遇見不合理的事情,當然不肯放過,哪裏有時間考慮個人得失呢?大丈夫應該有話就說,明目張膽而不畏強權,致力報效國家,怎麼可以庸庸碌碌,只顧着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張大眼,壯著膽。形容有膽識,無所畏懼。 # 語本《史記.卷八九.張耳陳餘列傳》。後用「明目張膽」比喻肆無忌憚地公然做壞事。 △ 「 明火執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