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謂語、定語;指沒有創新
此處所列為「屋下架屋」之典源,提供參考。 庾仲初註解1作〈揚都賦〉註解2成,以呈庾亮註解3。亮以親族之懷,大為其名價云:「可三〈二京〉註解4,四〈三都〉註解5。」於此人人競寫,都下紙為之貴註解6。謝太傅註解7云:「不得爾。此是屋下架屋耳,事事擬學註解8,而不免儉狹註解9。」
此處所列為「 屋下架屋 」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 「屋下架屋」是南北朝、隋唐時習慣用語,比喻重複模仿,無所創新。據南朝梁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記載,庾闡作的〈揚都賦〉完成後呈給庾亮看,庾亮抱著同是同宗族人的心態大力推薦,說〈揚都賦〉足以和〈二京賦〉、〈三都賦〉並列比美。一時之間,人人競相抄寫,紙價因此大漲。謝安對此批評說:「此是屋下架屋耳」,意思指庾闡的〈揚都賦〉只是重複模仿別人的作品,沒有創新,了無新意。後來「屋下架屋」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重複模仿,無所創新。如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序致》:「魏、晉已來,所著諸子,理重事複,遞相模斅,猶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意指從魏、晉以來,人們寫就的各家言論,往往事物或事情的道理重複,彼此相互模仿,就像在房屋之下架設房屋,床上加床,重複而累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