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謂語、定語、賓語;形容常見的東西
司空見慣和“習以爲常”都有“看慣了;不感到奇怪”之意。但司空見慣多用於書面語;“習以爲常”多用於口語。
語義:比喻經常看到,不足為奇。
使用類別:用在「普遍常見」的表述上。
列句:
劉尚書禹錫罷和州,為主客郎中。集賢學士李紳註解1罷鎮在京,慕劉註解2名,嘗邀至第註解3中,厚設飲饌。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劉於座上賦詩曰:「䰀鬌註解4梳頭宮樣妝註解5,春風一曲杜韋娘註解6。司空註解7見慣渾閒事,斷盡江南刺史腸。」李因以妓贈之。
另可參考:唐.范攄《雲谿友議.卷中.中山悔》
「司空見慣」這句成語,與唐代大詩人劉禹錫有關。劉禹錫和柳宗元是好友,兩人都因宰相王叔文的牽連被貶官。之後,劉禹錫的仕途就相當的乖舛,屢經波折後,好不容易才在唐文宗太和二年回到朝廷擔任主客郎中的官。「司空見慣」的故事,大概就發生在這個時候。當時京城有位曾經擔任過司空的李紳,也喜愛詩歌,因為久仰劉禹錫的才名,所以特別在自家擺設盛宴款待他。席中,還安排一位年輕貌美的歌妓表演。劉禹錫看到李紳隨手一擺,就是這麼盛大的場面,想必早已見慣了,不禁為自己乖舛遭遇,感到非常悲傷。劉氏曾經在江南擔任過刺史,所以詩中自稱為「江南刺史」。後來從這段故事摘出「司空見慣」這句成語,用來比喻經常看到,不足為奇的意思。
唐朝的時候,有一個吟詩和作文章都很出色的人,名叫劉禹錫,他中了進士後,便在京做監察御史;因爲他的名放蕩不羈的性格,在京中受人排擠,被貶做蘇州刺史。就在蘇州刺史的任內,當地有一個曾任過司空官職的人名叫李紳,因仰慕劉禹錫的聞名,邀請他飲酒,並請了幾個歌妓來在席上作陪。在飲酒間,劉禹錫一時詩興大發,便做了這樣的一首詩:“高髻雲鬢新樣,春風一曲杜韋娘,司空見慣渾閒事,斷盡蘇州刺史腸。”“司空見慣”這句成語,就是從劉禹錫這首詩中得來的。這首詩中所用的司空兩個字,是唐代一種官職的名稱,相等於清代的尚書。從劉禹錫的詩來看,整句成語的意思,就是指李司空對這樣的事情,已經見慣,不覺得奇怪了。這是一句很常用的成語,但有很多人仍會把它錯用,因爲尋常的事情,如果是發生的很自然,便不可以引用這句成語。如早晨的時候,太陽從東方出來,到黃昏的時候,太陽便在西方沒落,這樣便不能說“司空見慣”。有些事情發生的很偶然,而又常常會聽到的,此方在大都市街道上夾往的車輛,平常都是很安全地來往看,但很多時候,常會發生意外,不是輾傷了人,便是碰傷了車,這樣的事情,我們看多了,則用“司空見慣”四字便恰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