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主語、賓語;含貶義
語義:比喻不顧性命作奸犯科的人。貶義。
使用類別:用在「作惡暴徒」的表述上。
列句:
張耳註解1者,大梁註解2人也。其少時,及魏公子毋忌註解3為客註解4。張耳嘗亡命註解5游註解6外黃註解7。外黃富人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父客素知張耳,乃謂女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女聽,乃卒為請決,嫁之張耳。張耳是時脫身游,女家厚奉給張耳,張耳以故致千里客,乃宦魏為外黃令,名由此益賢。陳餘者,亦大梁人也,好儒術,數游趙苦陘。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亦知陳餘非庸人也。餘年少,父事張耳,兩人相與為刎頸交。
「亡命」,改變姓名而逃亡。據《史記》記載,魏大梁人張耳年少時當過信陵君的食客,後來改變姓名,逃亡到外黃。受到外黃富人的看重,將新寡的女兒嫁他,並給了他一筆豐厚的錢,他因此得以結交各路好友,最後當上魏國的外黃令,賢能的名聲遠播,而「亡命之徒」完整的語形,見於《周書.卷三七.郭彥列傳》:「亡命之徒,咸從賦役」。意思是郭彥主張讓那些作奸犯科逃亡而來的人,都要分擔賦稅和徭役的工作。後來「亡命之徒」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意義慢慢轉變為比喻不顧性命作奸犯科的人。今人所用,多為後義。
唐朝末年,樂彥楨的兒子樂從訓經常與狐朋狗友聚衆滋事,他買通都統王鐸的歌女,率領一幫亡命之徒殺了王鐸的全家,奪取他的金銀財寶。樂彥楨任相州刺史時,他更加肆無忌憚地濫殺無辜。不久樂彥楨被兒子氣死。羅弘信率軍消滅了樂從訓這批亡命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