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謂語、定語;指處理問題界限分明
漢宣帝時期,渤海、膠東一帶盜賊十分猖獗,他們四處作惡。漢宣帝派大臣張敞前去治理,張敞向宣帝請求必須獎賞那些追捕盜賊有功人員,嚴懲盜賊,得到宣帝的支持。到任後,他賞罰嚴明,差吏們個個奮勇追捕,社會迅速恢復安定。
依功行賞,論罪責罰,處理得清清楚楚。漢.王符《潛夫論.實貢》:「賞罰嚴明,治之材也。」《周書.卷一.文帝紀上》:「加以法令齊肅,賞罰嚴明,真足恃也。」也作「賞罰分明」。
shǎng fá yán mí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