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賓語;含貶義
春秋時期,晉文公重耳經過一番顛沛流離,終於回到晉國當了國君。爲了報答有功之臣,他將跟隨自己流亡的人列爲一等功,給過幫助的爲二等功,迎接歸來的爲三等功。趙衰、狐偃等因跟隨流亡有功,無采地的封采地,有采地的加封。其他幫助的、迎歸的一一有賞,連一般的小臣奴僕也賞錢幣,皆大歡喜。 晉侯又貼出詔令:“如果有誰被遺漏了,請自己來報。”有個叫介子推的被遺漏了。 他的鄰居看見詔令,便來找介子推。見他正在家裏編草鞋,便說:“你以後不用再幹這一行了,晉侯出了詔令找有功之人。你只要一露面,晉侯就想到你的好處,按功行賞。”介子推笑着沒有回答。 他的母親說:“你跟着晉侯流亡十九年,晉侯飢不擇食時,你割下自己腿上的肉給他熬湯喝,沒有功勞還有苦勞,你爲什麼不去見一見呢?” 子推說:“孩兒沒有什麼要求晉侯的,爲什麼要去呢?”鄰居說:“你去見一見,封個一官半職,也領一些布和米,省得天天打草鞋了。” 子推說:“晉獻公有九個兒子,只有主公最賢能。晉國屬於主公,這是天意,有些人卻誤以爲是自己的功勞。”“偷盜別人財產的人,被人叫盜賊。到晉侯那兒居功求賞等於貪天之功爲己有,更加可恥。我願意終生編草鞋,不願意去爭這份功勞。” 鄰居走後,他的母親說:“你是廉潔的人,我是廉潔的人的母親,我們爲什麼不去隱居呢?” 當晚,介子推揹着母親躲到綿山裏去了。
將自然成功的事情據為自己的功勞。語出《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後用以指把別人的功勞據為己有。《宋史.卷三四五.劉安世傳》:「惇與蔡確、黃履、邢恕素相交結,自謂社稷之臣,貪天之功,徼幸異日,天下之人指為『四凶』。」
tān tiān zhī gō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