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所列為「胡作非為」之典源,提供參考。 張瓘,同州車渡村人,故太原監軍使承業之猶子也。承業,唐書有傳。唐天祐中,承業佐唐武皇、莊宗有功,甚見委遇,瓘聞之,與昆仲五人,自故里奔于太原,莊宗皆任用之。瓘,天祐十三年補麟州刺史。承業治家嚴毅,小過無所容恕,一姪為磁州副使,以其殺河西賣羊客,承業立捕斬之。常誡瓘等曰:「汝車渡村百姓劉開道下賊註解1,慣作非為,今須改行,若故態註解2不除,死無日註解3矣。」故瓘所至不敢誅求。晉天褔中,為密州刺史,秩滿入居環衛。乾祐三年夏,卒於官。輟視朝一日。
此處所列為「 胡作非為 」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 「胡作非為」原作「慣作非為」。張瓘(?∼西元950),五代時同州車渡村人,張承業姪子。張承業事後唐莊宗,甚得寵信,於是張瓘前去投靠他,亦受到莊宗重用,被任為麟州刺史。張承業治家甚嚴,有一個任磁州副使的姪子犯了殺人罪,他毫不包庇,立刻加以捕捉處死。張承業知道張瓘年少時曾誤入歧途,跟隨劉開道作賊,於是勸誡他:「你年輕的時候不顧法紀,任意妄為,今日必須痛改前非。如果你不肯改過向善,隨時都有可能被處死。」後來「胡作非為」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指不顧法紀或不講道理的任意妄為。
義參「 胡作非為 」。見「 胡作非為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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