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賓語;含褒義,泛指兩家聯姻
我國在春秋時期,處於諸侯割據的狀態。共河上下,大江南北,分佈着許多大大小小的諸侯國。這些諸侯國互相征伐,爭奪霸權,採取各種手段來維護各自的利益。他們彼此之間,時而聯合,時而對抗,甚至發生戰爭。 當時的秦國地處今天的陝西、甘肅和四川的一部分地區,晉國地處今天的山西南部,是兩個相鄰的強國。兩國既相爭奪,又相利用。在那個時期,兩個諸侯國或者兩個大家族通婚聯姻是表示友好聯合的一種重要方式,這種婚姻是帶有政治性質的。秦晉兩國的統治者之間,就出現過多次通婚聯姻的事情。後來,“秦晉之好”逐漸發展爲成語。但僅指兩家結親,不一定包含什麼政治內容了。
春秋時,秦、晉二國世代聯姻。後遂以秦晉之好代指兩姓聯姻的關係。《三國演義》第一六回:「欲求令愛為兒婦,永結『秦晉之好』。」《三俠五義》第四回:「他若將我孫兒治好,何不就與他結為秦晉之好呢?」也作「秦歡晉愛」、「秦晉之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