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漢朝時期,郎官雋不疑侍奉漢文帝,他的同事請假回家,誤把同宿舍的另一個的金錢帶回家了。那個同事認爲是雋不疑拿了。雋不疑知道不能分辯就拿自己的金子給丟金的人。後來誤拿金子的人回來了,把金子還給丟金人,丟金人十分慚愧。
漢代直不疑官居郎位時,有同僚返鄉,誤持其同舍郎之金離開,後同舍郎發覺,懷疑是直不疑所盜,直不疑並不辯解,另買金賠償,直到返鄉者回來,歸還誤拿之金,方真相大白。典出《漢書.卷四六.直不疑傳》。後以比喻無故受人懷疑。南朝宋.顏延之〈庭誥〉:「況動容竊斧,束裝盜金,又何足論也。」
shù zhuāng dào jī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