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謂語、定語;含褒義
語義:比喻起義舉事。
使用類別:用在「民反起義」的表述上。
列句:
秦王之心,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秦王既沒,餘威振於殊俗。陳涉,罋牖繩樞之子,甿隸之人,而遷徙之徒,才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賢,陶朱、猗頓之富,躡足註解1行伍註解2之閒,而倔起什伯註解3之中,率罷散註解4之卒,將註解5數百之眾,而轉攻秦。斬木為兵註解6,揭竿為旗,天下雲集響應,贏糧註解7而景從註解8,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
另可參考:《史記.卷四八.陳涉世家》
「揭竿而起」典源作「揭竿為旗」,出自西漢文學家兼政論家賈誼的〈過秦論〉。文中指出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施行暴政,以致陳涉(名勝,字涉)能以一介貧賤之士,率領數百個疲累的士卒,以砍下的樹枝為兵器,高舉竹竿作為號召群眾的旗幟,使得天下人群起響應,終於遭到滅亡的命運。後來「揭竿而起」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起義舉事。在《史記.卷四八.陳涉世家》也引用了這一段文字。
公元前209年7月,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的地方官派出兩名差官押着九百名貧民壯丁,到漁陽(今北京市密雲縣)去防守邊疆。這兩個差官又從壯丁裏挑選出兩個身強力壯的人作屯長,讓他們再去管理其餘的壯丁。這兩個屯長一個叫陳勝(字涉),是個僱農;另一個叫吳廣,是個貧農。他倆原來並不認識,現在碰在一起,共同的命運,很快就使他們成了好朋友。 陳勝、吳廣一行往北拼命趕路,一點也不敢耽誤。因爲按照秦王朝的法令,誤了日期,是要砍頭的。可是,他們剛剛走了幾天,纔到大澤鄉(今安徽宿縣西南),正趕上下大雨,只好紮了營,待天晴再走。雨又偏偏下個不停,眼看日期是耽誤了,陳勝同吳廣商量,說:“咱們即便走,誤了日期,也是死;逃,給官府抓住,也是個死。反正是個死,不如大家一起反了,推翻秦二世,爲老百姓除害。” 吳廣也是個有見識的人。他同意了陳勝的意見,並商定藉着被秦二世害死的太子扶蘇和深得羣衆擁戴的原楚國大將項燕(項羽的祖父)的名頭,以號召天下,去攻打秦二世。 於是陳勝和吳廣就帶着幾個心腹首先把那兩個差官砍死,然後提着他們的頭,向大家講明瞭不起義造反就得白白地送死的道理。這幾百人一下子都表示情願豁出性命跟着陳勝、吳廣一塊兒幹。大夥砍伐樹木爲兵器,高舉竹竿爲旗幟,對天起誓,同心協力,推倒秦二世,替楚將項燕報仇。大家還公推陳勝、吳廣做首領,一下子就把大澤鄉佔領了。大澤鄉的農民一聽陳勝、吳廣他們起來反抗秦朝的暴政,青年子弟都紛紛拿着鋤頭、鐵耙、扁擔、木棍來營裏投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