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謂語、定語;指政治措施要寬大和嚴厲互相補充
鄭國國王子產執政十多年,表彰“忠儉”,反對“太侈”,改革了田地制度和兵賦制度,公佈了刑法條文,限制了貴族的特權,嚴肅朝廷法紀。子產對太子叔說:“治理國家要採用寬猛相濟的方法,而且要掌握好其中的度,這樣國家才能強盛。
語本《左傳.昭公二十年》:「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寬大與嚴厲兩種方式相輔而行。《文明小史》第九回:「為政之道,須在寬猛相濟。」
kuān měng xiāng j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