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舊約聖經.肋未記(或譯利未記)》的記載,若有平民犯了罪,可找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按手在羊頭上,並將羊宰殺,表示自己的罪過由此羊代受。祭司並用指頭蘸些羊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後比喻代人受過的人。如:「警方懷疑他並非凶手,恐只是被幫派推出來的代罪羔羊而已。」或作「替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