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謂語、定語;形容有深仇大恨
(一)不共戴天和“勢不兩立”;都有“仇恨深而不能並存”的意思。但“勢不兩立”還含有矛盾尖銳的意思。(二)見“你死我活”。
「不共戴天」及「勢不兩立」都有不能與仇敵並存的意思。
「不共戴天」用於人與人之間的仇恨;「勢不兩立」用於敵對的雙方。
| 不共戴天 | 勢不兩立 | 例句 |
|---|---|---|
| ○ | ㄨ | 土匪毀我家園,殺我家人,這仇∼,一定要報。 |
| ㄨ | ○ | 正義和邪惡∼,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
語義:比喻仇恨極深。
使用類別:用在「怨恨相仇」的表述上。
列句:
「不共戴天」這句成語原本的意思就是「不和仇人頂著同樣的天」,「天」只有一個,所以也就是不和仇人共存於世間的意思。什麼樣的仇人非得拚個你死我活呢?《禮記.曲禮》有一段話說:「殺害父親的仇人,我不應和他共處於世間;在路上遇到殺害兄弟的仇人,不必等回家拿兵器,就應該直接上前報復;如果是殺害朋友的仇人,我不應該和他同國。」傳統的儒家是很講究禮的。在禮的觀念中,對父母要盡孝,對兄弟要友愛,對朋友要存義,這是為人的基本。所以一個人是非觀念要分明,要「以直報怨」。父母既是我們在世上最親的人,遇到殺父仇人,豈有輕饒的道理?想盡辦法也要報仇,否則為人子女就是不孝,也就是不合禮了。這正是為何《曲禮》說:「父之讎,弗與共戴天」的理由了。這種觀念在《禮記.檀弓上》也提到:有父母之仇要報的人,是要「寢苫枕干」的。苫,音ㄕㄢ,草的意思。干是盾,也就是兵器的意思。也就是為報父母之仇,為人子女要處心積慮,睡不能安寢,隨時準備兵器,等待機會。所以「不共戴天」原本是古代儒家藉報父仇一事的觀念,來宣揚對父母之孝的重要,後來演變成一句成語,比喻對人仇恨極深。
公元1138年,金國派使者要挾南宋皇帝遞降書順表,宋高宗、秦檜貪生怕死,準備降金。大臣胡銓寫《戊午上高宗封事》表示反對:“誓與秦檜等人不共戴天,希望斬下他的人頭懸掛城門示衆,然後誅殺金國使者。否則自己將蹈東海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