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皆头圆足方,故用以代称人类。也作「方趾圆颅」。
指人类。同“圆首方足”。
因为鞋小脚大,就把脚削去一块来凑和鞋的大小。比喻不合理的牵就凑合或不顾具体条件,生搬硬套。
鞋小脚大,把脚削去一块来凑和鞋的大小。比喻不合实际,勉强迁就,生搬硬套。
比喻勉强迁就,拘泥旧例而不知变通。参见「削足适履」条。如:「学习他人的经验时,应灵活运用,不可削趾适屦。」
脚大鞋小,切断脚趾去适应鞋子的大小。比喻勉强凑合或无原则的迁就。
切断脚趾去适合鞋子的大小。比喻不合理的迁就。
犹削足适履。比喻本末倒置或勉强凑合。
人皆头圆足方,故用以称人类。《南史.卷九.陈武帝本纪》:「方趾圆颅,万不遗一。」也作「圆头方足」、「圆颅方趾」、「圆首方足」。
形容人数之多。亦作“趾踵相错”。
形容人数之多。 同“趾踵相接”。
谓脚迹相连。形容人数众多,接连不断。
趾高:走路时脚抬得很高;气扬:意气扬扬。走路时脚抬得很高,神气十足。形容骄傲自满,得意忘形的样子。
《诗经.麟之趾》篇中赞美文王子孙繁昌,后人遂用以赞誉子孙良善昌盛。《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称人有令子曰麟趾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