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谓语;形容各种惨状
惨不忍睹和“惨不忍闻”;都形容很凄惨。但惨不忍睹偏重在“睹”;指不忍看下去的凄惨的情景和各种惨状等;“惨不忍闻”偏重在“闻”;指不忍听下去各种悲惨的消息及凄惨的声音。
语义:形容情状凄惨,令人不忍目睹。
使用类别:用在「惊恐骇人」的表述上。
列句:
「惨不忍睹」这句成语是说情状极为凄惨,令人不忍目睹。在清人许奉恩《里乘.卷八.倪公春岩》中可见。〈倪公春岩〉这则故事是写:渔翁万年轻因为赌输钱,决定趁著天黑去前村某甲家行窃,刚好目睹某甲的妻子和一男子共谋害死某甲的经过。他看到某甲死状凄惨,让人不忍心再看,于是跳上屋顶,怀恨回家,自此觉得女子是天下最毒的人。另外「惨不忍睹」也可用在形容战争场面的残忍血腥,如《洪秀全演义》第三五回:「前后受敌,不能得脱,有欲伏地请降的,都被身首分离,真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尸首堆积,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