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谓语、定语;含褒义
历历可数与“历历在目”有别。历历可数重于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无“展现”的意思;“历历在目”重于“展现在眼前”。
可以一一数清楚。《旧五代史.卷四四.唐书.明宗本纪十》:「濮州进重修河堤图,沿河地名历历可数。」《儒林外史》第五五回:「望著隔江的山色,岚翠鲜明;那江中来往的船只,帆樯历历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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