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所列为「低声下气」之典源,提供参考。 凡为人子弟,须是常低声下气,语言详缓注解2,不可高言注解3諠哄,浮言注解4戏笑。父兄长上,有所教督,但当低首听受,不可妄大议论。长上检责,或有过误,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隐默,久却徐徐细意条陈云:「此事恐是如此,向者当是偶尔遗忘。」或曰:「当是偶尔思省未至。」若尔则无伤忤,事理自明。至于朋友分上,亦当如此。
此处所列为「 低声下气 」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朱熹论学以居敬穷理为主,集宋代理学之大成。他专为尚未启蒙的儿童编写了《童蒙须知》,对于学童日常生活的衣服冠履、语言步趋、洒扫清洁、读书写字等言行举止,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其中在〈语言步趋〉篇中提到,为人子弟,要「低声下气,语言详缓,不可高言諠哄,浮言戏笑」。就是说:作人子弟,要尊敬长上,态度要恭顺,声音要柔和,说话要详细缓慢,不可以高声喧哗,夸张嘻笑。后来原文中的「低声下气」被摘出,成为一句成语,用来形容说话恭顺小心的样子。
义参「 低声下气 」。见「 低声下气 」条。
dī xīn xià q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