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宾语、定语;指能吏
唐朝时期,年轻漂亮的裴琰之任同州司户参军,刺史李崇义看不起他,给他出难题,把州中积压多年的旧案数百件交给他,让他短期内判完。裴琰之很快判完,而且判词非常妥当。李崇义大吃一惊,从此刮目相看。裴琰之因此获“霹雳手”的美称。
唐裴琰于高宗永徽时为同州司户参军,刺史李崇义因其年少,瞧不起他,故意将积年旧案百件,交由裴琰尽速办理。裴琰在短时间内迅速办完,且判词允当,于是声名大噪,博得「霹雳手」之名。见《旧唐书.卷一○○.列传.裴漼》。后喻指才思敏捷,决断果敢的人。如:「张经理是公司有名的霹雳手,无论再棘手的案子,只要到了他手里,总能快速解决。」
pī lì shǒ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