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谓语、定语、状语;用于辩论
针锋相对与“以牙还牙”有别:针锋相对侧重于形容立场、观点、态度;“以牙还牙”侧重于形容方法、策略、手段。
此处所列为「针锋相对」之典源,提供参考。 又僧问:「承教有言,眼不见色尘,意不知诸法。如何是眼不见色尘?」师云:「却是耳见。」学云:「如何是意不知诸法?」师云:「眼知。」学云:「恁么即见闻路绝,声色喧然。」师云:「谁向你道?」又云:「夫一切问答,如针锋相投,无纤毫参差注解1相,事无不通,理无不备,良由一切言语,一切三昧,横竖深浅,隐显去来,是诸佛实相门。只据如今一时验取。珍重!」
此处所列为「 针锋相对 」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针锋相对」现在多用于指互相对立抗衡的状况,与典源「针锋相投」意义相反。《景德传灯录.卷二五.天台山德韶国师》记载,德韶国师在开释弟子时说道:「夫一切问答,如针锋相投,无纤毫参差相,事无不通,理无不备。」意思是说:问话与回答同样犀利尖锐,但彼此间又能相互投合,没有丝毫的歧异、不一致,其中备载一切事理,投射于任何事物均无不通。至于将「投」改作「对」,如清代文康的小说《儿女英雄传》第九回:「这十三妹本是个玲珑剔透的人,他那聪明正合张金凤针锋相对。」则与原有的相投义相反,表示相互对立,不相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