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谓语、定语、状语;指人的神态
此处所列为「趾高气扬」之典源,提供参考。 孟尝君出行国,至楚,献象床。郢之登徒,直使送之,不欲行。见孟尝君门人公孙戍曰:「臣,郢之登徒也,直送象床。象床之直千金,伤此若发漂,卖妻子不足偿之。足下能使仆无行,先人有宝剑,愿得献之。」公孙曰:「诺。」入见孟尝君注解2曰:「君岂受楚注解3象床哉?」孟尝君曰:「然。」公孙戍注解4曰:「臣愿君勿受。」孟尝君曰:「何哉?」公孙戍曰:「小国所以皆致相印于君者,闻君于齐注解5能振达贫穷,有存亡继绝注解6之义。小国英桀注解7之士,皆以国事累注解8君,诚说注解9君之义,慕君之廉也。今君到楚而受象床,所未至之国,将何以待君?臣戍愿君勿受。」孟尝君曰:「诺。」公孙戍趋而去。未出,至中闺1注解0,君召而返之,曰:「子教文无受象床,甚善。今何举足之高,志之扬也?」公孙戍曰:「臣有大喜三,重1注解1之宝剑一。」孟尝君曰:「何谓也?」公孙戍曰:「门下1注解2百数,莫敢入谏,臣独入谏,臣一喜;谏而得听,臣二喜;谏而止君之过,臣三喜。输象床,郢1注解3之登徒1注解4不欲行,许戍以先人之宝剑。」孟尝君曰:「善。受之乎?」公孙戍曰:「未敢。」曰:「急受之。」因书门版曰:「有能扬文之名,止文之过,私得宝于外者,疾1注解5入谏。」
《左传.桓公十三年》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
此处所列为「 趾高气扬 」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战国时,齐国大臣孟尝君到楚国为相,楚王送他象牙雕塑的床为见面礼,命登徒送去。登徒觉得象牙床太贵重,要是不小心弄坏了可赔不起,便央求孟尝君的门人公孙戍想办法阻止此事,事成后愿以祖传的宝剑做为答谢。公孙戍答应帮忙,便去见孟尝君,劝他不要接受楚国的这个礼物,孟尝君问他为什么,他说:「您所到的小国,均敬仰您、信赖您,是听闻您在齐国能解救民生贫困,使即将灭绝者得以存续。那些国家的杰出人士,都将国事嘱托于您,是因为仰慕您的义气与廉节。今天若接受楚国这个贵重的礼物,那么其他您尚未造访的国家要如何接待您呢?所以臣劝您不要接受这份厚礼。」孟尝君听了觉得有道理,立即接受他的建议。 公孙戍于是快步离去,但是还没出门就被叫回来。孟尝君问他:「你要我别收这份礼的建议是很好,但是你为什么走路时把脚抬得那么高?样子显得那么神气?」公孙戍说:「因为我有三件喜事,还外加一支宝剑。」孟尝君问他说的是什么,他说:「您有门下食客好几百人,都没人敢进谏,只有我敢,这是一喜;再者,我的谏言又获得采纳,这是二喜;进谏后可使您免于过错,这是三喜。此外,登徒不愿护送象床,他允诺:我如果帮了他的忙,便送我宝剑一把作为答谢。」孟尝君问他是否收到宝剑,他说还没有。孟尝君不但要他赶快去把宝剑收下,还在门板上写下:「能使我扬名、阻止我犯错,纵然私下收受宝物的人,都请快来进谏。」 除了《战国策》之外,时间较早的《左传》已有「举趾高」的说法。《左传.桓公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说的是:斗伯比觉得莫敖走路时脚抬得很高,显得很骄傲,必定会失败。不过,在《战国策》中,除了「举足之高」的用法又接以「志之扬」,语义较完整。后来「趾高气扬」这个成语应该就是从《战国策》演变而出,用于形容人骄傲自满、得意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