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语式;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语义:比喻以其人之法,还治其人之身。
使用类别:用在「害人害己」的表述上。
列句:
语义:比喻使人陷入已设计好的圈套。
使用类别:用在「设计害人」的表述上。
列句:
唐秋官侍郎周兴注解1,与来俊臣注解2对推事。俊臣别奉进止鞫兴,兴不之知也。及同食,谓兴曰:「囚多不肯承,若为作法。」兴曰:「甚易也。取大瓮,以炭四面炙之,令囚人处之其中,何事不吐。」即索大瓮,以火围之。起谓兴曰:「有内状注解3勘注解4老兄,请兄入此瓮。」兴惶恐叩头,咸即款伏注解5,断死,放流岭南。所破人家,流者甚多,为雠家所杀。传曰:「多行无礼必自及。」信哉。
另可参考:《新唐书.卷二○九.酷吏列传.周兴》、《资治通鉴.卷二○四.唐纪二○.则天后天授二年》
唐代武后称帝时,周兴和来俊臣同时担任审理讼案的司法官,都是当时有名的酷吏。天授年间,有人控告周兴有意谋反,于是武后下诏要来俊臣审问周兴,周兴不知此事。来俊臣趁著和周兴一起吃饭时,问周兴道:「犯人不肯承认罪行时,你有什么好办法来对付他们?」周兴说:「这容易,你拿一个大瓮,在四周升炭火将它烤热,命令犯人站在里面,还怕他们不俱实招供。」来俊臣听了,立即命人取来大瓮生火。等准备好,他站起来跟周兴说:「朝廷送来公文要我审问你,现在请你进入这个瓮中吧!」周兴吓得立刻跪在地上叩头,老实的招认罪行。后来「请君入瓮」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以其人之法,还治其人之身;也用来比喻使人陷入已设计好的圈套。
唐朝女皇武则天,为了镇压反对她的人,任用了一批酷吏。其中两个最为狠毒,一个叫周兴,一个叫来俊臣。他们利用诬陷、控告和惨无人道的刑法,杀害了许多正直的文武官吏和平民百姓。有一回,一封告密信送到武则天手里,内容竟是告发周兴与人联络谋反。武则天大怒,责令来俊臣严查此事。来俊臣,心里直犯嘀咕,他想,周兴是个狡猾奸诈之徒,仅凭一封告密信,是无法让他说实话的;可万一查不出结果,太后怪罪下来,我来俊臣也担待不起呀。这可怎么办呢?苦苦思索半天,终于想出一条妙计。他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席,把周兴请到自己家里。两个人你劝我喝,边喝边聊。酒过三巡,来俊臣叹口气说:“兄弟我平日办案,常遇到一些犯人死不认罪,不知老兄有何办法?”周兴得意地说:“这还不好办!”说着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来俊臣立刻装出很恳切的样子说:“哦,请快快指教。”周兴阴笑着说:“你找一个大瓮,四周用炭火烤热,再让犯人进到瓮里,你找一个大瓮,四周用炭火烤热,再让犯人进到瓮里,你想想,还有什么犯人不招供呢?”来俊臣连连点头称是,随即命人抬来一口大瓮,按周兴说的那样,在四周点上炭火,然后回头对周兴说:“宫里有人密告你谋反,上边命我严查。对不起,现在就请老兄自己钻进瓮里吧。”周兴一听,手里的酒杯啪哒掉在地上,跟着又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磕头说:“我有罪,我有罪,我招供。” 故事见于《资治通鉴 唐则天皇后天授二年》。成语“请君入瓮”,比喻用某人整治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