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谓语、定语、状语;指自欺欺人
此处所列为「掩耳盗铃」之典源,提供参考。 荆成、齐庄,不自知而杀;吴王、智伯,不自知而亡;宋、中山,不自知而灭;晋惠公、赵括,不自知而虏;钻荼、庞涓、太子申,不自知而死。败莫大于不自知。范氏注解1之亡也,百姓有得钟注解2者,欲负注解3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注解4毁之,钟况然注解5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揜其耳注解6。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为人主而恶闻其过,非犹此也。
此处所列为「 掩耳盗铃 」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掩耳盗铃」之「铃」,典源作「钟」。「钟」同「钟」。春秋时,晋国的范吉射被智伯消灭后,有人在他家中看到一口钟,想把它偷走。可是这钟实在是太大了,根本无法背走,于是就打算把钟敲碎后再一块一块的拿走。可是一动手敲,钟便发出洪亮的响声。他怕这钟声会引来他人的抢夺,于是急忙将自己双耳摀住,以为这样自己听不见,那么别人也就听不到了。后来这个愚蠢行为的故事被浓缩成「掩耳盗铃」,用来比喻自己欺骗自己且妄想借以瞒骗他人。出现「掩耳盗铃」的书证如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列朝.朝觐官进献》:「夫既曰官银,那有无碍之理,真掩耳盗铃也。」然而从古书里的记载,却不难看出早期文献的「铃」都是作「钟」,例如北齐.刘昼《刘子.卷二.慎独》用的就是「盗钟掩耳」,《梁书.卷一.武帝本纪上》又省作「盗钟」。
从前有个小偷发现人家家门口挂着一口很大的铜钟,他想偷但一个人搬不动,想把他敲碎卖碎铜,担心敲钟时别人听到声音而偷不成,终于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就是把自己的耳朵用棉花塞住听不到声音,结果偷窃时被当场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