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谓语、定语;形容事物非常明显
此处所列为「有目共睹」之典源,提供参考。 事莫贵乎有验,言莫弃乎无征。言之未有益也,不言,未有损也。水之寒也、火之热也、金石之坚刚也,此数物未尝有言,而人莫不知其然者,信著乎其体也。使吾所行之信若彼数物,而谁其疑我哉?今不信吾所行,而怨人之不信也,犹教人执鬼缚魅而怨人之不得也,惑亦甚矣。孔子曰:「欲人之信己也,则微言而笃行之。」笃行之,则用日久;用日久,则事著明;事著明,则有目者莫不见也,有耳者莫不闻也,其可诬注解1哉!
此处所列为「 有目共睹 」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睹,看见。「有目共睹」原意指凡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见。汉朝徐干在《中论.卷上.贵验》一文指出,做人说话要有信用。想要别人信任自己,则要少说多做,确实履行自己所说过的话。时日一久,事情就变得显明;事实显明,则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见,有耳朵的人都听的到,岂可用不实的言辞骗人!后来「有目共睹」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指事实极为明显,众所周知。如元代李翀《日闻录》:「日月东出而西没,有目者所共睹。」是说太阳和月亮从东边出来西边落下的自然规律,极为明显,众所周知。
义参「 有目共睹 」。见「 有目共睹 」条。
yǒu mù gòng j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