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谓语、宾语;指作法自毙
此处所列为「作法自毙」之典源,提供参考。 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注解1之徒告商君注解2欲反,发吏注解3捕商君。商君亡注解4,至关下注解5,欲舍客舍注解6。客舍人注解7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注解8坐注解9之。」商君喟然1注解0叹曰:「嗟乎1注解1,为法之敝1注解2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彊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秦发兵攻商君,杀之于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此处所列为「 作法自毙 」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作法自毙」原作「为法之敝」。据《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载,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治理国政,并接受变法主张,实施一连串改革,使得秦国逐渐走向富强,进而成为战国七雄之一。由于商鞅执法非常严苛,得罪许多王亲贵戚。孝公死后,惠公即位。惠公原本就对变法持反对意见,再加上公子虔等人对商鞅怀恨在心,密告他有谋反意图,于是派遣官吏全力捉拿他到案。商鞅潜逃到函谷关时,想要到旅舍投宿,旅舍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说:「这是商鞅制定的法令,让身分不明的人留宿旅舍,被查到了会遭到牵连而受罚。」拒绝让他留宿。商鞅叹气说:「唉!自己订立的法规,竟然把自己害到这种地步!」后来「作法自毙」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自作自受。出现「作法自毙」的书证如:《聊斋志异.卷四.余德》:「余笑起,飞一巨觥;酒方引满,蝶亦飏去。顷之,鼓又作,两蝶飞集余冠。余笑云:『作法自毙矣。』亦引二觥。」
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在秦国进行一系列政治和经济制度改革,太子驷触犯新法被商鞅定罪。秦国逐渐富强起来。后来太子驷成为秦惠文王,他公报私仇要治商鞅罪过。商鞅出逃,没人敢收留,没想到商鞅作法自毙,被秦王所杀。